10/13/2007
<夜間下課>
<匆匆收書走人狀>
生:老師老師妳要去哪?
師:沒有要去哪。回家..
生:那跑那麼快幹嘛?
師:要回去看超級星光大道。
生:厚老師妳很幼稚耶!
師:... (給我惦惦)
<被指教>
<離去的腳步可是一點都沒有慢下來>
愛唱歌,所以愛歌唱節目。
關於星光大道是否玩弄觀眾於股掌之間,已經被討論過無數次了,
節目本來就是這樣,真人實境節目也是有所謂「編劇」,
後製就是在寫故事,想要呈現什麼樣的劇情給觀眾,
看戲的人是傻子,要不要傻,很自然是見仁見智的事。
唱歌是我情感的宣洩口,快樂的悲傷的,出了口的都是從心裡流出,
甚至原本不以為意的情緒,都要等到哽咽了,
才明白它的一定程度的爆發性。
才明白它的一定程度的爆發性。
火柴點了,火光燃起,亮點映入眼裡的瞬間,
才知道它只是被黑砂覆蓋,但還是一直都在。
才知道它只是被黑砂覆蓋,但還是一直都在。
找到第一季林道遠踢林宥嘉館的片段,跟當時相比,他現在成熟好多,
少了毛躁流氣,多了溫和謙讓,時光啊。
下次可以在KTV裡忘情狂吼,是什麼時候?
可是要我跳舞+唱歌,大概也是個「殺了我吧」的局面。
因為林道遠,今晚blu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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